車禍經驗分享~本篇文章主要分享車禍調解委員會申請、車禍調解委員會的現場狀況、車禍調解賠償結果~還記錄了申請調解到被安排調解開會的時間、調解日當天務必攜帶以下證件及資料、談調解時的注意事項!提供給需要者多一個資訊做參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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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章僅為個人的心得及相關資訊分享,因為每天都收到非常多的私訊且嚴重打擾我的生活,必須在此申明,每個人遇到的狀況都不同,我無法替您隔空抓藥做解答,故請勿私訊詢問您車禍的相關問題並質問我有什麼想法等等的問題,謝謝。)
@前言
先簡單說一下自己的狀況,我方是轉彎機車被另外一方直行機車超速撞到大腿骨折,當時兩方號誌都是綠燈,車禍發生後有先申請初判表及車禍鑑定,大約歷經五個多月後才進行調解!因為自己和身邊的親朋好友沒有出過比較嚴重的車禍,所以不清楚事後要如何處理,我也是一步一步自行摸索,文章僅以自身的經驗作分享,太專業的部分我也不太懂:( 建議有相關問題還是要詢問專家!
▲車禍後要做的事||如何申請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/車禍現場照片/初步分析研判表
▲車禍經驗分享||自費3000元車禍事故鑑定申請/鑑定開會現場狀況/鑑定報告結果
@車禍調解委員會(不要和解,盡量用調解)
.「和解」沒有法律效力,雙方都可以隨時反悔,或是在事後要求更多的賠償或是提出告訴!
.「調解」才具有法律效力,雙方都不可以反悔,也不能在事後要求更多賠償及提出告訴!
▲調解委員會的申請,第一步就是先看在哪個地方進行調解,通常都會在事發地進行。但如果兩造在不同居住地,可以申請在另一方居住地調解,但若我方因重傷無法到事發地進行調解、對方不同意到受傷者居住地的調解委員會、也無法進行調解!基本上就是要雙方達成共識!(結論就是:要在一個雙方都同意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)
延伸閱讀:如何聲請調解?【系列10-7:我要到哪裡聲請調解?】
@車禍理賠有急著需要在半年之內和解嗎?
▲可以看黃豐造先生在You Tube上的教學影片,了解車禍理賠有急著需要在半年之內和解嗎?(快到六個月時,若傷勢不是很穩定,專家建議先提出傷害告訴)這部影片和我的狀況很符合,但我之前居然沒有先看到這部影片(哭)所以就整理進文章內,讓需要的人多個參考!
@申請調解委員會的時機
▲可以看黃豐造先生在You Tube上的教學影片,了解申請調解委員會的時機與方式。
@調解委員會.調解通知書
▲因為我們雙方的機車都沒有保險第三責任險,所以過程都沒有透過保險公司處理,都是當事人對當事人,所以不清楚有保險公司介入的調解會如何進行(是說整個處理過程都要面對不想面對的人,心情實在很阿雜!)
我們在2018年1月10日收到鑑定報告後就去跟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,但是調解委員會的時間不是你能決定的,而且也不知道會等多久,最後我們被安排在2018年1月31日到事發地的八德區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。(申請調解到被安排調解開會的時間,大約等了三個禮拜)
@調解日當天務必攜帶以下證件及資料
▲調解日當天需要帶的證件資料,到了現場需要先到櫃台處報到繳交資料,發現如果車禍時當事人非車主,最多人沒有注意到的就是「車禍當事人如非車主,需要攜帶車主之身分證影本、債權讓與契約書」(「債權讓與契約書」會附在你收到的調解通知單裡面,要自己注意看,不要來跟我索取唷。)所以大家一定要在調解之前準備好這些必備的資料和證件喔。
@調解委員會.調解書
(2018年1月31日完成調解,2018年03月20日收到桃園地方法院核定後的書面資料)
▲調解的時候記得要帶診斷書、醫療收據、醫療明細表、等相關因車禍衍生的費用明細。到了現場以後,會由一位主席主持會議,雙方到現場參與調解。主席會先詢問雙方想要怎麼賠償?想要得到什麼樣的賠償?先了解雙方的想法以後,再進行調解!
因為原先以為調解當天會用肇事責任的%數來談,所以我方先列出的花費及損失金額為一百萬元(包含醫療賠償、薪資損失、精神賠償、車輛損失、等相關損害賠償)(先前有聽人說,調解金額最好是先高報,因為最後的調解結果一定會大打折),對方也同樣可以將損失列出,本來以為會是雙方的金額加起來以後,用比例原則去看賠償金額,如果是7成的肇事責任,至少會有30%的賠償金額,原先預估用這樣調列的方式加上肇事比例大約可以賠償到30萬。
結果到了現場並非如此,委員只問了雙方可以接受的賠償金額,然後用這樣的金額來調解,並沒有用肇事責任的%數來談~也就是說完全沒有看我們一個是直行車、一個是轉彎車,肇責的%數在賠償上要怎麼計算(而且在我們自費申請的肇事鑑定,也不會明列出肇事責任的%數)。
調解以前,自己要在心裡想好賠償金額的底線(但這個金額往往到最後也不會成真)!我自己在心中覺得最低賠償金額可接受為二十萬元,(我腿被撞斷了,至少半年無法工作,七個月後因未癒合不全動手術,兩年後還要手術拔釘子,我覺得20萬應該沒很過份吧)但是對方覺得這個金額他不能接受,說我要告他也沒有關係…..在雙方調解沒有結果的時候,當天的調解委有將我們兩方隔開詢問,再分別了解雙方可以接受的底線,之後再到同一個空間繼續進行調解。
因為提告真的很麻煩,還需要到桃園進行訴訟,最後我方退讓為十萬元,但是對方還說這個金額他要分期付款,如果要現金的話要再打八折,所以最後在他討價還價後的結果就是86000元現金結案,此金額不包含強制險,而且對方需要自己付機車受損費,我方不必賠償對方任何一毛錢。
坦白說,我真的非常不甘願用這樣的金額結案,但是因為我受傷後人都在苗栗休養,所有跑警察局、鑑定開會、調解開會、進行訴訟都需要到事發地(桃園)進行~因為受傷的關係,出席這些場合都需要家人接送及請假陪同,真的是件非常勞師動眾的事情~實在不想要再麻煩家人,加上自己也不想再和這個人有任何瓜葛,最後就是以八萬六千元完成調解。只能想說,命還留著一條,錢就等之後再自己賺吧!
@和解金額到底要不要包含強制險
▲可以看黃豐造先生在You Tube上的教學影片,了解和解金到底要不要包含強制險。
個人覺得調解中非常重要的是「車禍和解書是否記載強制險」
我會說「車禍和解書是否記載強制險」很重要的原因是,這陣子粉絲團私訊有不少人會和我談有關車禍賠償的事情,她和我一樣是轉彎車被撞、大腿骨折,而對方沒有明顯傷勢,她最後也一樣沒有花錢賠償對方,但得到對方的賠償是「九萬元包含調解前的強制險,調解後得向對方保險公司自行申請強制險。」這樣子她得到的賠償其實比我實拿86000元來得更少,所以千萬要注意調解怎麼談,個人覺得用不含強制險的方式去談調解會比較好。
調解完成後具有法律效力,且調解書上也寫著兩造同意本案其餘民事請求權,並同意互不追究本案過失傷害及其他刑事案件責任。也就是說調解完成以後,就能成為老死不相往來的兩個人!我覺得調解委員會的現場通常不會讓人太舒服,我想就是所謂的談錢傷感情吧,說到與自身權利有關的賠償時,大家都會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,很容易會不開心甚至吵起來、不歡而散。
因為車禍發生以後盡量要在半年內完成鑑定與調解,如果要先提告再撤告也沒有關係,但是就要留意半年內可以提告的機會。我覺得對於受傷嚴重的那一方來說,半年的時間真的太短了,除了身體受傷的不舒服以外,還要花很多時間處理後續,真的是件非常勞心勞力的事情啊!而且我還在車禍的第七個月後被醫生宣告因為骨頭癒合不全,需要再動一次手術拔釘,用動力推動的方式增加骨頭生長的速度,也就是說我復原的時間要再延長了(原先醫生預估是一年,現在最少需要兩年時間復原)!如果調解之前知道大腿骨折的後續還有這麼多衍生的麻煩,我想我會堅持提出告訴!
(文章僅為個人的心得及相關資訊分享,因為每天都收到非常多的私訊且嚴重打擾我的生活,必須在此申明,每個人遇到的狀況都不同,我無法替您隔空抓藥做解答,故請勿私訊詢問您車禍的相關問題並質問我有什麼想法等等的問題,謝謝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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